办了入职十天自己不想上了有工资吗?
我办了入职,工作了十天,现在不想干了,不知道这十天的工作有没有工资。我也不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就怕公司以我主动离职为由不给我发工资,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拿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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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有工资的。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只要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和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也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在实际情况中,即使劳动者只工作了十天就离职,用人单位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克扣这十天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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