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与收款内部会计控制的要点有哪些?


销售与收款内部会计控制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保障企业资金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销售与收款内部会计控制的一些要点: 职责分离控制:企业应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例如,销售部门负责销售业务的洽谈、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财务部门负责收款、记账等工作,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这一要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关于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要求。 授权审批控制:企业应当对销售与收款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员对销售与收款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对于金额较大或风险较高的销售业务和收款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比如,超过一定金额的销售合同需要经过管理层集体审批。这遵循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中的相关规定。 销售合同控制:销售合同是销售与收款业务的重要依据,企业应加强对销售合同的管理。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充分调查和评估,确定合理的信用政策和收款方式。合同内容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销售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付款方式等条款。同时,要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控,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发货控制:企业发货部门应当对销售发货单据进行审核,严格按照销售合同规定的发货时间、发货地点、发货数量等要求发货。发货后,要及时将发货凭证传递给财务部门,以便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此外,还应建立发货的记录和核对制度,确保货物的发出与销售合同和发货凭证一致。 收款控制:财务部门应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对收到的款项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核算。对于应收账款,要建立有效的催收制度,定期与客户进行对账,及时了解客户的付款情况。对于逾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要采取有效的催收措施,如发送催款函、上门催收等。同时,要合理计提坏账准备,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坏账损失。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应收账款减值的规定。 会计系统控制:企业应建立健全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财务部门要及时、准确地记录销售业务和收款业务,正确核算销售收入、应收账款等科目。同时,要定期编制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会计报表和分析报告,为企业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