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销售奖励费属于源泉扣缴还是指定扣缴呢?

我公司在业务中有销售奖励费支出这一块,现在搞不清楚这笔销售奖励费在税务处理上,到底是属于源泉扣缴还是指定扣缴。我想了解一下这两者的区别,以及销售奖励费具体该归到哪一类,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展开 view-more
  • #源泉扣缴
  • #指定扣缴
  • #销售奖励费
  • #企业所得税
  • #税务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销售奖励费属于源泉扣缴还是指定扣缴,我们首先得弄清楚这两个概念。 源泉扣缴是指以所得支付者为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纳税人支付有关所得款项时,代为扣缴税款的做法。简单来说,就是在支付款项的时候,支付方就把该扣的税扣下来交给税务机关。比如,企业支付给境外企业的特许权使用费,就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源泉扣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指定扣缴则是在特定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一般是针对一些特定的业务,税务机关认为有必要指定支付方来代扣代缴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对于销售奖励费,如果是支付给非居民企业,且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比如非居民企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而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销售奖励费,通常应按照源泉扣缴的规定,由支付方在支付时扣缴企业所得税。但如果该销售奖励费是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工程作业或劳务相关,税务机关可能会指定支付方为扣缴义务人,这就属于指定扣缴的情况。具体属于哪种扣缴方式,需要结合销售奖励费的性质、支付对象以及相关业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