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销售假酒公安部门已罚款,检察院会怎么办?

我销售假酒被公安部门发现了,已经对我进行了罚款处理。现在案子好像到了检察院,我心里特别慌,不知道检察院接下来会怎么处理我,是还会再罚款,还是有其他更严重的处罚呢?我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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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销售假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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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销售假酒可能会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我们先来明确一些基本概念。销售假酒这种行为,实际上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当公安部门对销售假酒的行为进行罚款后,案件到了检察院,检察院的处理要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 如果销售假酒的行为情节较轻,没有达到犯罪的标准,只是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公安部门的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检察院通常不会针对这一行为再进行重复的经济处罚。因为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但检察院可能会对整个案件进行审查,监督公安部门的处罚是否得当,如果发现有问题,可能会要求公安部门进行纠正。 然而,如果销售假酒的行为达到了犯罪的程度,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那么检察院会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将犯罪嫌疑人送上法庭,由法院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审判。 此外,即便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公安部门罚款,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法院依然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判处罚金等刑罚。这是因为刑事处罚中的罚金和行政处罚中的罚款性质不同,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的行政制裁,而罚金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判处的刑罚附加刑之一。所以,检察院会根据销售假酒行为的具体情节、危害后果以及销售金额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需要提起公诉以及如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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