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离婚有冷静期吗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我和配偶都在三河。想知道这边办理离婚的话,是不是有离婚冷静期呀?主要就是想弄清楚在三河要是去办离婚手续,这个冷静期具体是怎么规定和执行的,心里好有个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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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河离婚是有冷静期的,不过该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这种方式。
所谓离婚冷静期,简单来说,就是给打算离婚的夫妻双方一段时间,让大家能静下心来,再好好思考下是不是真的要走到离婚这一步,避免冲动行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要是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举个例子,假如您和配偶在1月1日向三河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那么从1月1日到1月30日这期间,只要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要是这30天内没人撤回申请,在1月31日到2月28日(假设是平年)这段时间,双方就需要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要是没去申领,那就相当于撤回了这次离婚登记申请,之后若还想离婚就得重新走程序。
而要是选择诉讼离婚,也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种情况下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法院会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法定情形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