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正常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融资租赁合同正常终止,指的是在没有违约等异常情况下,合同因符合法律规定或约定的情形而结束。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融资租赁合同正常终止的情形。 首先是租赁期限届满。这是最常见的合同正常终止情形。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时候,双方会明确约定租赁的期限。当这个期限结束,合同就自然终止了。比如,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5年的融资租赁合同,当5年期满,合同就正常终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当租赁期限结束,承租人不再负有继续使用租赁物并支付租金的义务,合同也就完成了它的使命。 其次是承租人履行完毕支付租金等全部义务。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主要义务就是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地支付了全部租金,并且履行了其他相关义务,那么合同也会正常终止。例如,丙公司与丁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丙公司需分24期支付租金,当丙公司完成这24期租金的支付,且没有其他未履行的义务时,合同即正常终止。这也是基于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当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自己的义务,合同的目的得以实现,合同关系也就自然消灭。 最后是租赁物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没有修复价值。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租赁物已经无法继续使用,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合同也会正常终止。比如,租赁的设备因地震等自然灾害损坏,且无法修复,那么融资租赁合同就会正常终止。根据民法典中关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当租赁物因不可抗力毁损、灭失且无法继续使用时,合同也就无法继续履行,从而正常终止。 总之,融资租赁合同正常终止主要有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履行完义务以及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无法使用这几种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