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小学生在学校被同学打伤,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我家孩子是小学生,在学校被同学打伤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学校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呢?是只要在学校发生这种事学校就有责任,还是得看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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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校园侵权
  • #学校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小学生在学校被同学打伤时,判断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法律对于学校责任的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而小学生通常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学生,在学校被同学打伤,学校原则上要承担责任。这是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学校负有更高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学校如果想不承担责任,就必须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相应的职责。比如,学校制定了完善的校园安全制度,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在事件发生时及时采取了合理的救助措施等。如果学校不能证明,那么就需要对受伤学生进行赔偿。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受伤学生一方需要证明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例如,学校没有对学生进行打架斗殴的安全教育,或者在打架事件发生时,学校老师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等。 此外,即使学校需要承担责任,也不排除打人学生的监护人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总之,小学生在学校被同学打伤,学校不一定必然承担责任,需要根据孩子的年龄以及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等情况来综合判断。如果发生此类事件,建议受伤学生家长及时与学校和对方学生家长沟通,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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