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保证的范围及效力是怎样的?

我给朋友的借款做了保证,现在不太清楚我这个保证的范围到底包括哪些,还有这个保证有什么样的效力。是只保证本金,还是连利息也算在内?万一朋友还不上钱,我要承担多大的责任?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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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领域中,保证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它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保证的范围及效力。 首先是保证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通俗来讲,主债权就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借的原本的那笔钱。利息就是因为使用这笔钱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就像我们把钱存银行能拿到利息一样,借款也会有利息。违约金是如果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时间还钱等违约情况需要支付的一笔钱。损害赔偿金是因为债务人违约给债权人造成其他损失需要赔偿的钱。实现债权的费用,比如债权人去法院起诉追讨债务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如果保证合同里对保证范围有其他特别的约定,那就按照这个约定来确定保证范围。 接着是保证的效力。保证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对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上。对于债权人而言,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从保证人的角度看,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也就是说,保证人替债务人还了钱之后,可以向债务人把这笔钱要回来。 此外,保证还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之分。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意味着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的责任相对更重。 综上所述,了解保证的范围及效力对于保证人和债权人来说都至关重要。在进行保证行为时,各方都应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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