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共同海损损失的范围包括哪些?

我是做海运生意的,最近运输途中遭遇了一些意外情况。船上为了避免更大损失采取了一些措施,产生了不少费用。我不太清楚这些费用里哪些算共同海损损失,想知道共同海损损失的范围到底包括哪些内容,好确定后续的赔偿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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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海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下面来详细说说共同海损损失的范围。首先是船舶的牺牲。这是指船舶在遭遇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而采取措施导致船舶本身受到的损失。比如,为了避免船舶搁浅,船长下令抛弃船上的一些货物以减轻船的重量,在这个过程中,船舶可能因为操作等原因撞到礁石,造成船体的破损,这种船体破损的损失就属于船舶的牺牲。依据我国《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其次是货物的牺牲。当船舶和货物面临共同危险时,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抛弃部分货物是常见的做法。被抛弃的这部分货物就是货物的牺牲。例如,船舶发生火灾,为了灭火和防止火势蔓延,将着火区域附近的部分货物抛入海中,这部分被抛入海中的货物的损失就属于共同海损中货物的牺牲。 再者是运费的牺牲。这里的运费通常是指到付运费。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因为共同海损行为而受到损失,导致无法按照原定计划运抵目的港,承运人就可能收不到这部分货物的运费。这种因共同海损导致的运费损失也属于共同海损的范围。 另外,还有共同海损费用。这包括为了共同安全而支付的救助费用。当船舶遇到危险时,请求其他船舶进行救助,为此支付的救助报酬就属于共同海损费用。还有避难港费用,如果船舶为了共同安全驶入避难港进行避难、修理等,在避难港产生的港口费用、货物装卸和储存费用等都属于共同海损费用。我国《海商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船舶因发生意外、牺牲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损坏时,为了安全完成本航程,驶入避难港口、避难地点或者驶回装货港口、装货地点进行必要的修理,在该港口或者地点额外停留期间所支付的港口费,船员工资、给养,船舶所消耗的燃料、物料,为修理而卸载、储存、重装或者搬移船上货物、燃料、物料以及其他财产所造成的损失、支付的费用,应当列入共同海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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