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司法机关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

我在和司法机关打交道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觉得不太合理的情况,想申请行政复议,但又不太清楚司法机关行政复议的范围具体是怎样的。我就想知道哪些情况能申请复议,哪些不行,心里有个底,免得白跑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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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复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司法机关行政复议的范围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主要针对的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司法机关在履行行政职能时,其作出的某些行为也可能纳入行政复议的范围。 首先,对司法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比如,司法机关对一家企业作出了罚款的处罚,企业认为该处罚没有事实依据或者适用法律错误,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其次,对司法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也在复议范围内。例如,司法机关对某人采取了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当事人觉得该措施缺乏正当理由,就有权申请复议。 再者,司法机关变更、中止、撤销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行为,如果当事人认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同样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比如,司法机关无故撤销了某人的律师资格证,该人可以通过复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司法机关不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等事项,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司法机关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司法机关拒绝办理或者不予答复的,当事人可以寻求行政复议解决。 最后,司法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或者不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情况,当事人也能申请行政复议。比如,某人请求司法机关保护其财产安全,司法机关未采取有效措施,当事人就可以进行复议。 然而,并不是所有司法机关的行为都能申请行政复议。比如,司法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就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当事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还有司法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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