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原则?


老人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通常要遵循以下几个重要原则: 首先是男女平等原则。这意味着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论双方是男性还是女性,也不论双方的经济状况如何,对共同财产都享有平等的分割权利。打个比方,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离婚时双方都有平等分割该房产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收入高或者是男性,就多分割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强调了平等分割的基础。 其次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如果老人离婚时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照顾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这是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需要。同时,考虑到女性在社会和家庭中可能面临的一些实际困难,在财产分割上也会给予适当照顾。比如,在分割房产时,如果女方抚养子女,可能会优先考虑将房产判给女方或者给予女方更多的房产份额。 再者是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例如,若男方在婚姻期间与他人同居,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获得更多的份额,以此来弥补其受到的伤害。 另外还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在分割财产时,会根据财产的性质和用途,尽量使分割后的财产能发挥最大的效用,方便双方的生产和生活。比如,如果夫妻双方有一辆用于经营运输的货车,会考虑将货车判给更有能力继续经营运输业务的一方,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最后是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离婚财产分割只能涉及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不能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财产进行分割。比如,夫妻双方不能将借用单位的设备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