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正当防卫中侵害行为的范围是怎样的?

我前几天遇到有人想抢我的包,我为了保护自己就和对方扭打起来,最后把对方打伤了。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算正当防卫吗,正当防卫中侵害行为的范围到底是怎么界定的呢?我很担心自己会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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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当防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它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当这种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时,可不必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在正当防卫里,侵害行为的范围究竟是怎样的呢? 首先,从侵害行为的性质来看,必须是不法侵害。这里的“不法”,简单来说就是不合法的行为。比如常见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行为,这些明显违反法律规定,严重侵犯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行为,都属于不法侵害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对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防卫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像在面对持刀抢劫时,被害人奋起反抗,将抢劫者打伤,这就是针对不法侵害实施的正当防卫。 其次,侵害行为必须是现实存在的,而不是主观臆想的。也就是说,防卫人所面临的侵害行为是客观真实发生的,而不是自己想象出来的。如果一个人仅仅因为自己的猜疑或者误解,就认为有人要对自己实施侵害,并采取所谓的“防卫”行为,那么这种情况就不属于正当防卫。例如,甲看到乙手里拿着一把刀向自己走来,甲误以为乙要伤害自己,便先动手将乙打伤,但实际上乙只是拿着刀去厨房干活,这种情况下甲的行为就不是正当防卫。 再者,侵害行为应当是正在进行的。这意味着侵害行为已经开始,并且还没有结束。如果侵害行为还没有开始,或者已经结束了,就不能再实施所谓的“正当防卫”。比如,甲和乙发生争吵,乙扬言要在晚上去甲家里报复他,甲在白天就跑到乙家里将乙打伤,这种情况就不属于正当防卫,因为侵害行为还未实际开始。又比如,丙在被丁抢劫后,丁已经抢完东西跑了,丙追上去将丁打伤,此时侵害行为已经结束,丙的行为也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此外,侵害行为的范围不仅包括对人身权利的侵害,也包括对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侵害。比如,当有人正在实施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的行为时,受害人同样可以采取适当的防卫措施来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综上所述,正当防卫中侵害行为的范围有着明确的界定,必须是现实存在的、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涵盖了对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侵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要准确判断侵害行为的性质和状态,合理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既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避免过度防卫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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