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范围有哪些,可以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又有哪些?


劳动争议,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纠纷。了解劳动争议的范围,有助于我们在遇到问题时,明确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也能知道该通过何种途径解决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类:一是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比如,有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就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确认自己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二是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像用人单位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工作岗位、降低工资待遇等情况,就属于这一范畴。三是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例如,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或者劳动者认为自己符合辞职条件,但单位却设置障碍不让离职等情况。四是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比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却不支付加班费,或者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五是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比如,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不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等。 而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是指仲裁裁决作出后,用人单位就不能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了,这主要是为了提高解决劳动争议的效率,减少劳动者的维权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下两类劳动争议适用一裁终局:一类是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例如,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那么不超过24000元的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争议就可能适用一裁终局。另一类是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比如,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不给劳动者安排法定的年休假,这种争议就可能适用一裁终局。 总之,了解劳动争议的范围和一裁终局的适用情况,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都非常重要。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争议时,要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也应该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