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的是从夫妻双方领取结婚证开始,到婚姻关系结束(比如离婚或者一方死亡)为止的这段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首先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包括夫妻双方在工作中获得的各种收入,像每月固定的工资,年终的奖金,以及因提供劳务而获得的报酬等。比如,丈夫是公司职员,每月的工资和季度奖金;妻子是自由职业者,承接项目获得的劳务报酬,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如果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进行投资,所获得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共同开了一家小店,小店的盈利;或者一方用家庭资金进行股票投资,所获得的股息和收益等。 知识产权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法定权利,比如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这些知识产权获得了经济收益,那么这部分收益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丈夫是一名作家,他在婚姻期间创作的作品获得的稿费。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婚姻期间,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例如,爷爷在遗嘱中写明房子只留给孙子,那么这套房子就不属于孙子和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法律不可能列举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所以用这个条款来涵盖其他符合条件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某一项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对于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应该对共同财产有清晰的认识,避免在财产问题上产生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