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 首先是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当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但尚未达到残疾程度时,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则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计算。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除了上述一般赔偿项目外,还会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若受害人不幸死亡,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内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同样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总之,人身损害赔偿范围较为广泛,旨在充分弥补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