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质押股权孳息的范围是怎样的?

我把自己的股权质押出去了,现在不太清楚质押股权产生的哪些收益算是孳息。比如分红、送股这些算不算呢?我想了解一下质押股权孳息的具体范围,好知道自己在股权质押期间的权益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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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孳息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质押股权孳息的范围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界定。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孳息。简单来说,孳息就是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在质押股权的情境中,原物就是被质押的股权,而孳息则是基于该股权产生的额外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这为我们确定质押股权孳息的范围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质押股权的孳息主要包括两种类型,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不过在股权质押中,天然孳息的情况相对少见。法定孳息则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在股权质押中,法定孳息是比较常见的类型。 常见的质押股权法定孳息包括股息和红利。股息是指公司根据股东的持股比例,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如年度、半年度等)向股东分配的利润。红利则是公司在盈利较为丰厚时,除了按照常规分配股息之外,额外向股东分配的利润。这些股息和红利都是基于股东对股权的持有而产生的收益,在股权质押的情况下,属于质押股权的孳息。 此外,送股、转增股等也可以被视为质押股权的孳息。送股是指公司将利润转化为股本,按股东持股比例无偿送予股东的股份;转增股则是公司将资本公积金转化为股本,按股东持股比例无偿送予股东的股份。虽然送股和转增股并没有直接带来现金收益,但它们增加了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本质上也是基于股权产生的收益,因此也属于质押股权孳息的范畴。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质人与质权人在质押合同中对孳息的归属有特别约定,那么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这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纠纷,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明确约定质押股权孳息的归属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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