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自诉案件,简单来说,就是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区别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自诉案件的范围。 首先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这意味着只有被害人亲自向法院提出控告,法院才会处理这类案件。这类案件包含以下几种:第一种是侮辱、诽谤案,也就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但要注意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种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指的是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不过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三种是虐待案,即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但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四种是侵占案,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其次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类案件要求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且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例如故意伤害案(轻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非法侵入住宅案,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侵犯通信自由案,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作为依据;重婚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遗弃案,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以及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最后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当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但公权力机关不进行追究时,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这是为了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让其有途径维护自身的权利。这种情况下,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该法保障了公民在刑事诉讼中的各项权利,确保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得以实现。 了解自诉案件的范围,对于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非常重要。当遇到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情况时,公民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可以通过自诉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