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管辖的案件范围是怎样的?
我想了解下检察院具体管哪些案子。我最近遇到点事,不太确定是不是该找检察院。就想知道在法律规定里,检察院的管辖范围是如何界定的,有哪些类型的案件是属于他们管的,好判断我这事儿要不要找检察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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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管辖的案件范围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下面来详细介绍。 首先是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这主要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行为。例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种行为就属于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犯罪范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贪污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等案件都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其次是渎职犯罪案件。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像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九章的规定,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等渎职犯罪案件由检察院负责管辖。 再者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例如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报复陷害等犯罪行为。这些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这类案件进行管辖。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相关条文规定,明确了这类案件的性质和检察院的管辖权。 另外,对于一些需要由检察院直接受理,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检察院也有管辖权。这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管辖规定,以应对一些复杂和特殊的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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