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重大刑事案件的立案范围是什么?


特别重大刑事案件是指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重大的犯罪案件。对于特别重大刑事案件的立案范围,涉及到多个方面,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 首先,在危害国家安全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一章的相关规定,实施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等行为,情节特别恶劣、造成重大后果的案件属于特别重大刑事案件。例如,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威胁的,就会被特别关注并立案侦查。这类案件之所以被列为特别重大刑事案件,是因为它们直接威胁到国家的根本利益和人民的整体安全。 其次,在公共安全方面,一些严重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也在此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二章,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案件,若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如大规模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会被作为特别重大刑事案件立案。比如,恐怖组织实施的爆炸袭击,造成大量无辜群众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就属于此类。 再者,在人身权利犯罪中,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如果犯罪手段极其残忍、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也会被认定为特别重大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四章对此有明确规定。例如,连环杀人案件,作案手段极其残忍,造成多人死亡,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必然会被列为特别重大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另外,在经济犯罪领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些涉及金融诈骗、走私、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如果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造成的经济损失极其严重,影响到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也会被纳入特别重大刑事案件的范畴。例如,一些大规模的非法集资案件,导致大量投资者血本无归,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就会被特别对待。 总之,特别重大刑事案件的立案范围是一个综合性的界定,需要根据具体的犯罪行为、危害后果、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