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工伤双重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我前段时间在上班路上遭遇了交通事故,经认定既是交通事故又是工伤。现在想了解一下,交通工伤双重赔偿的范围具体有哪些,哪些项目可以获得两份赔偿,哪些只能获得一份赔偿,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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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若符合一定条件,可能既构成交通事故侵权,又符合工伤认定标准,从而涉及交通工伤双重赔偿的问题。下面来详细了解一下交通工伤双重赔偿的范围。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交通事故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侵权人按照法律规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而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给予的经济补偿。 从法律依据来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接下来,分析一下交通工伤双重赔偿的范围。对于一些实际发生的费用,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在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有些地区采用补充赔偿模式,即先由交通事故侵权人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再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有些地区则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双重赔偿。 而对于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项目,通常是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的。伤残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伤致残导致的收入减少和生活不便的补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对因工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的一种经济补偿。这些项目的性质决定了它们可以分别基于交通事故侵权和工伤认定获得赔偿。 此外,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只能在交通事故赔偿中主张。因为工伤保险赔偿主要是基于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制度,不包含精神损害赔偿的内容。而在交通事故侵权中,受害人因侵权人的过错遭受精神痛苦,可以要求侵权人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范围和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在处理交通工伤双重赔偿问题时,劳动者应当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当地的具体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确保获得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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