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要责任是否需要赔偿对方?
我在一场交通事故中被判定为次要责任,对方要求我进行赔偿。我不太明白,明明我是次要责任,还需要赔偿对方吗?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范围是怎样的呢?我现在很困惑,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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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次要责任通常是需要赔偿对方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次要责任”的概念。在一个事件中,比如交通事故、侵权纠纷等,责任会被划分为不同程度,次要责任意味着当事人在这个事件中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只是过错程度相对主要责任方要轻。根据公平原则和法律规定,有过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次要责任方是需要对对方进行赔偿的。 以交通事故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即使是次要责任方,对于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也需要按照其过错比例来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在其他侵权纠纷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只要被认定为有次要责任,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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