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次要责任需承担什么责任?


在交通事故里,次要责任指的是自己参与造成了事故,但不足以造成全部事故的责任。 当出现交通事故且被认定为次要责任时,首先是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额度内对人身及财产损失进行赔付。这里的保险一般指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如果赔付后还有剩余损失,就要按责任比例来承担了。具体的责任比例划分大致如下: 如果主次责双方都是机动车辆,通常主责方承担七成赔偿,次责方承担三成; 要是一方是机动车辆,另一方是非机动车辆或行人,当机动车辆为主责时,负责八成赔付,非机动车辆或行人承担两成赔付;若非机动车辆或行人为主责,其负责六成赔付,机动车辆负四成赔付;当双方都是非机动车辆或行人时,也按类似比例赔付 。 相关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另外,通常情况下,车祸次要责任不负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交通肇事罪的起刑有明确规定,无论死亡或重伤几人,但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是必要条件。 相关概念: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就是我们常说的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