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医保以前使用的自费药品及项目是否需要自理?
我之前看病的时候还没转医保,用了一些自费药品,也做了一些自费项目。现在我想知道,这些费用是不是得我自己全部承担啊,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医保报销一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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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转医保以前使用的自费药品及项目通常是需要自理的。这里的“自理”简单来说,就是这些费用得由自己承担,医保不会对其进行报销。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医保报销的范围和时间都有明确界定。医保报销一般是针对参保人员在医保生效期间内,符合医保报销目录的医疗费用。而在转医保之前,你还未处于医保的有效保障时间段内,所以使用的自费药品及项目并不在医保报销的范畴。 比如说《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转医保前使用的自费药品和项目,显然不在医保生效期间符合报销条件的费用范围内。 此外,医保政策主要是为了保障参保人员在正常参保状态下的医疗需求。如果允许将转医保前的费用进行报销,会破坏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稳定性,也不符合医保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管理原则。所以,一般情况下,转医保以前使用的自费药品及项目是需要个人自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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