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刑期该如何计算?


在探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刑期如何计算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缓刑的概念。缓刑,简单来说,就是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但要是违反规定,就会面临撤销缓刑等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第六十九条规定了数罪并罚的规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其中,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具体到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情况,首先会撤销原来的缓刑。然后,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再将前罪所判处的刑罚和新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上述数罪并罚的规则来决定最终执行的刑期。例如,某人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那么就会撤销缓刑,将前罪的三年和新罪的二年,在总和刑期五年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三年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总之,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是非常严重的情况,不仅会导致缓刑被撤销,还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确定最终的刑期,通常会比单一犯罪面临更重的处罚。所以,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避免再次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