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多人故意伤害会怎么判?


在法律上,未成年人多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判刑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首先,我们要明确“未成年人”在法律中有不同的年龄段划分,不同年龄段在承担刑事责任上有所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法律秉持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刑法》还规定,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而“多人故意伤害”属于共同犯罪情形。在共同犯罪中,各行为人所起的作用不同,分为主犯、从犯等。主犯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此外,故意伤害的后果也是量刑的重要依据。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所以,在判断未成年多人故意伤害的判刑时,要先确定未成年人的年龄,看其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再区分各行为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最后结合伤害后果等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来综合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