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自首且有谅解书会怎么判?
我之前因为一时冲动参与了寻衅滋事,现在特别后悔。我想去自首,而且对方也愿意给我出谅解书。我就想知道,在这种自首又有谅解书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我啊?心里实在是没底。
展开


寻衅滋事是一种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寻衅滋事罪的基本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而自首和取得谅解书在量刑时是非常重要的情节。自首体现了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主动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也就是说,当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寻衅滋事的行为时,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这一情节,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谅解书则是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的谅解意味着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社会矛盾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虽然取得谅解书并不必然导致免除刑事处罚,但它也是法院量刑时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一般来说,有了谅解书,法院会认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降低,从而在量刑时予以从轻考虑。 当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既存在自首情节又取得了谅解书时,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寻衅滋事的具体行为、造成的后果、社会影响等,来做出量刑判决。一般情况下,会在法定量刑幅度内进行较大幅度的从轻处罚。如果犯罪情节本身相对较轻,还有可能争取到缓刑等更为有利的判决结果。但具体的量刑仍需根据实际案情由法院依法作出公正的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