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东西一般会怎么判刑?


偷东西在法律上一般被认定为盗窃罪。要理解盗窃罪的判刑规则,首先得明白盗窃罪的构成要件。简单来说,盗窃罪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对盗窃罪的量刑做出了明确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是有具体标准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不过,这个标准会因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各地区会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除了盗窃数额,还有一些情形也会影响判刑。例如“多次盗窃”,指的是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携带凶器盗窃”,这里的凶器包括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也包括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的其他器械;“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这些情形即便盗窃数额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也构成盗窃罪。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还有一些因素会对量刑产生影响。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就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有立功表现,例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属于坦白,可以从轻处罚。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是累犯,也就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