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金额达300万会怎么判刑?

我之前在一家食品店工作,后来才知道店里卖的食品是有毒有害的。听人说店铺销售金额达到了300万,我很担心自己会受牵连,想了解下这种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金额达300万的情况会怎么判刑,我会不会有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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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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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首先来解释一下“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这个法律概念。它指的是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商家卖的食品里加了不能加的有毒有害东西,或者明知道食品里有这些还去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而对于销售金额达到300万这种情况,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或者具有本解释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按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金额达300万,法院通常会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幅度内量刑,同时还会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的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程度、是否造成了实际的危害后果、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如果你在该食品店工作并不知情,没有参与到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活动中,一般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明知是有毒有害食品还参与销售,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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