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缓刑期间犯罪属于累犯该怎么判刑?

我之前被判了缓刑,现在在缓刑期间又犯了新罪,听说这种情况算累犯。我特别担心,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判我,是会把新罪和之前的罪一起算得更重吗?想了解下具体的判刑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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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缓刑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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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而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但需要注意的是,缓刑期间犯罪并不构成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这里强调的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而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缓刑考验期内原判刑罚并未执行,所以不符合累犯的构成条件。 当在缓刑期间犯罪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也就是说,会先对新犯的罪进行判决,然后将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 数罪并罚有不同的情形。如果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综上所述,缓刑期间犯罪虽不属于累犯,但会撤销缓刑,将前罪和后罪进行数罪并罚,最终的判刑结果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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