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累犯是怎么判刑的?
我之前因为故意伤害坐过牢,现在又因为故意伤害别人被抓了。我很担心这次会判得很重,想知道像我这种故意伤害累犯,法律上是怎么判刑的呢?会不会比第一次判得更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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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故意伤害罪和累犯。故意伤害罪,简单来说,就是故意去伤害别人身体,让别人受到损伤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累犯,指的是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对于故意伤害累犯的判刑,会先根据本次故意伤害犯罪的具体情节,比如伤害的程度、使用的手段、造成的后果等,按照上述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来确定一个基础刑期。然后,因为是累犯,就要在这个基础刑期上从重处罚。也就是说,相比于初犯,累犯会面临更严厉的刑罚。比如,同样是造成他人轻伤的故意伤害行为,初犯可能判一年有期徒刑,而累犯可能就会判一年半甚至更久。所以,具体的判刑要结合实际案件情况,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来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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