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诈骗员工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与涉及金额有什么关系?
我朋友在境外参与了诈骗工作,他只是普通员工。我想了解一下,对于境外诈骗员工,法律是按照怎样的标准来量刑的呢?量刑和涉及的诈骗金额有多大关系?我很担心他的情况,希望能弄清楚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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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境外诈骗员工的量刑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首先,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境外实施诈骗的员工,如果其构成诈骗罪,同样要受到我国法律的制裁。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数额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不过,不同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对于境外诈骗员工的量刑,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其在诈骗犯罪中的作用,比如是主犯还是从犯。如果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还会考虑其参与诈骗的具体金额、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此外,如果员工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所以,境外诈骗员工的量刑不是单纯看涉及金额,而是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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