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明确规定了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犯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这里的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对于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情况。所谓“情节恶劣”,一般要综合考虑行为的方式、地点、后果等因素。比如在车流量大、行人多的城市主干道上高速追逐竞驶,就比在人少车少的偏远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更恶劣。这种行为不仅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也严重威胁到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所以会按照危险驾驶罪来量刑。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形。醉酒的认定是根据血液酒精含量来判断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只要达到这个标准,就构成危险驾驶罪。因为醉酒后,人的反应能力和判断力会严重下降,驾驶机动车上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情况。校车和旅客运输车辆承载着众多乘客的生命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对于这种严重超载、超速的行为,法律予以严惩,按照危险驾驶罪量刑。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性,如果在运输过程中不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很可能引发爆炸、泄漏等重大事故,对公共安全造成极大危害。因此,这种行为也构成危险驾驶罪。 此外,如果在实施危险驾驶行为的同时,还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比如,因危险驾驶行为导致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可能会以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处罚会比单纯的危险驾驶罪更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