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要去哪个机构办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但是不知道该去哪个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也不清楚具体要走哪些流程,担心去错地方浪费时间。想问下协议离婚到底要去哪个机构,有没有什么具体的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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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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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后,通过特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协议离婚的办理机构是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这里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指的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比如,夫妻双方户口都在某个县,那么他们既可以去该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也可以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乡镇的人民政府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另外,如果是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通常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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