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该罪的量刑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数额标准是如何界定的呢?依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不过对于“数额特别巨大”,目前并没有全国统一的明确标准,实践中各地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来进行判断。 另外,对于“其他严重情节”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一般会综合考虑受贿行为给单位、社会造成的损失,受贿行为的手段、次数等多种因素。比如,如果受贿行为导致公司重大项目失败、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等,可能就会被认定为具有严重情节。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在量刑时,还会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总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量刑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的犯罪数额、情节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最终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