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分居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各自的程序: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具体程序如下: 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协议内容要涵盖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重要方面。然后,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第一步是起诉,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中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并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第二步是审理阶段,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进行开庭审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三步是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会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需要注意的是,在以分居为由起诉离婚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比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