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普通程序的送达期限是多久?

我涉及到一个走普通程序的法律案件,现在很关心法律文书送达的时间问题。不知道在普通程序里,送达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到什么时候截止呢?很担心会因为送达问题影响案件的进展,所以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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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送达期限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程序里,送达是指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将法律文书送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送达期限则是指完成这个送交行为所需要遵循的时间限制。 在普通程序中,送达期限的规定和送达方式密切相关。比如直接送达,这是最常见的送达方式,就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直接将法律文书交给受送达人。当受送达人是公民时,若本人不在,可交给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一般来说,只要当场能找到合适的签收人,送达就完成了,不存在额外的期限问题。 留置送达是在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这种送达方式也是当场完成送达,没有额外的期限要求。 委托送达是指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受委托的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及时完成送达,通常要求在一定合理时间内,一般理解为尽快完成,但法律没有明确具体天数。 邮寄送达是通过邮政机构送达法律文书,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从寄出到收件这个过程的时间没有严格的法律限定,但邮政机构会按照其业务规定的时限进行投递。 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公告送达期限。 总之,普通程序中的送达期限因送达方式不同而不同,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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