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解工程发包该如何进行结算?


在探讨肢解工程发包如何结算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肢解工程发包。所谓肢解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这种行为在我国法律中是受到严格限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这意味着肢解发包本身是一种违法行为。 虽然肢解发包违法,但已经完成的工程仍然需要进行结算。结算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双方约定的计价方式来计算。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结算方式,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约定按照固定总价结算,只要工程内容没有发生重大变更,就应当按照合同总价进行结算。如果合同约定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那么就需要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相应的单价来计算工程价款。 然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结算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就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来确定结算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此外,在结算过程中,还需要注意工程质量和工期等问题。如果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修复或者扣除相应的费用。如果承包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发包方也有权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肢解工程发包结算首先要遵循双方的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同时,要注意处理好工程质量和工期等相关问题,以确保结算的公平、合理和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