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要求赔偿算敲诈吗?


在判断性骚扰要求赔偿是否算敲诈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两个关键概念,即性骚扰赔偿和敲诈勒索。 性骚扰赔偿是指当一个人遭遇他人违背自己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自己实施性骚扰,给自己造成身体、精神等方面损害时,受害者向加害者主张的经济补偿。这是受害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合理诉求。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明确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所以,遭遇性骚扰的受害者是有权利要求加害者给予赔偿的。 而敲诈勒索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判断性骚扰要求赔偿是否构成敲诈勒索,关键在于看索赔的过程和方式。如果受害者是基于合理的诉求,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如与对方协商、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者通过法律诉讼等方式,要求加害者给予合理的赔偿,这是完全合法的维权行为,不算敲诈。但如果受害者以虚构的事实、恶意夸大损害后果等手段,使用威胁、要挟等非法方式,向加害者索要远远超出合理范围的巨额赔偿,那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 比如,只是轻微的言语性骚扰,并没有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的精神或身体伤害,但受害者却以曝光加害者隐私等手段相威胁,要求对方支付几十万元的赔偿,这种行为就可能涉嫌敲诈勒索。所以,在遭遇性骚扰后要求赔偿时,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