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伤赔偿如何计算?


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法从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获得的经济补偿。在陕西,工伤赔偿的计算依据是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津贴等。 医疗费方面,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简单来说,就是合理的治疗费用,只要在规定的范围内,都可以由工伤保险来承担。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护理费,如果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伤残津贴,对于一至四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此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也有相应的计算标准和支付规定。总之,陕西工伤赔偿的计算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根据具体的工伤情况和相关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