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定金算是违约金吗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看到里面有定金和违约金的条款,不太明白这两者的关系。想知道在民法典里,定金是不是就等同于违约金呀?主要是想弄清楚它们在法律层面的区别,以便在签合同的时候能更好地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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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定金并不是违约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通俗来讲,就是为了保证合同能顺利履行,一方提前给对方一笔钱。比如,您要租一个房子,和房东约定先付一部分定金,这就是为了保证房东会把房子租给您,同时也保证您会按约定来租房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而且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损失。就是在合同里提前说好,如果一方不按约定做事,就得给对方赔一笔钱。例如合同约定,一方如果没按时交货,就得给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定金和违约金有明显区别。从生效要件看,定金是交付后才生效,即便合同约定了定金,但没实际交付,定金条款就不生效;而违约金是诺成生效,双方签字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从支付方式讲,定金是签订合同时或之前预先支付,具有双倍返还的惩罚性;违约金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违约方违约时才支付 。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相关概念: 定金:为担保债权,一方向对方预先给付的一定数量货币或其他代替物 。 违约金:合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按约定为违约行为支付的金钱 。 诺成生效: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并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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