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离婚冷静期在哪里可以查到相关信息?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是什么。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个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该条明确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那么在山东,要查询离婚冷静期相关信息有多种途径。一是可以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就是当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能够为你提供最直接、准确的关于离婚冷静期的信息,并且可以解答你在办理离婚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二是可以登录山东省民政厅的官方网站。在网站上一般会有关于婚姻登记的政策法规板块,你可以在其中找到与离婚冷静期相关的政策文件和解释说明。 三是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通过这个热线,你可以咨询到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详细内容以及在山东办理离婚的具体流程和要求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