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有冷静期吗
最近在考虑和另一半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手续。但听说现在离婚有个冷静期,不太清楚具体情况。想问问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是不是真有冷静期啊?这个冷静期对我们办理离婚手续会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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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是有冷静期的。 离婚冷静期是指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给双方一段时间去冷静思考是否真的要离婚。这段时间一共是30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这30天冷静期内,如果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申请,那么这次离婚申请就作废了。 而且,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30天冷静期结束后,还需要双方在接下来的30天内一起去申请离婚证,要是没去申请,同样相当于撤回离婚申请,婚姻关系还是维持原状。 总之,协议离婚的冷静期就是为了避免夫妻因为冲动而做出离婚的决定,给双方一个缓冲和思考的时间。 相关概念: 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协议离婚中,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开始计算,有30天时间,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 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指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想离婚了,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不再进行离婚登记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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