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有协议书还需要冷静期吗
我和另一半已经把离婚协议书都写好了,各项内容也都协商一致了,就想着赶紧去民政局把离婚手续办了。但我听说现在离婚有冷静期,我就有点疑惑,我们都有协议书了,是不是就不用经历这个冷静期了呢,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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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即便有协议书,仍然需要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一项程序性要求,专门适用于协议离婚这种情形。它的意思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签好了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后,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天开始计算,在接下来的三十日内,任何一方要是不愿意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等这三十日的期限届满后,往后还有三十日,在这第二个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给离婚证;要是没有去申请,那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明确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设置离婚冷静期,目的在于给夫妻双方足够的时间去冷静思考,避免冲动之下就做出离婚的决定,这对于维护家庭的稳定和婚姻的质量都有积极意义。哪怕夫妻双方已经签订好了离婚协议书,只要还没完成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登记申请,或者申请之后还处在三十日的冷静期内,就有可能因为一方突然反悔,导致没办法顺利离婚。只有当冷静期届满之后,双方再次一起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手续才算是正式完成了。 相关概念: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在协议离婚中,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起,给夫妻双方一段思考是否真要离婚的时间。 离婚登记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办理离婚相关事宜的请求。 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改变想法不想离婚了,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不再进行离婚登记流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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