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子病历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上海市电子病历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电子病历管理,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而制定的。电子病历,简单来说,就是以电子化方式记录的患者诊疗信息。 在电子病历的创建方面,医疗机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项目名称、格式和内容要求,确保电子病历内容真实、完整。这就好比我们写一份正式的文件,要遵循一定的规范格式,这样才能保证文件的有效性和规范性。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电子病历的书写应当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对于电子病历的保存,医疗机构要建立电子病历信息安全保密制度,采取可靠的存储措施。这就如同我们把重要的物品存放在一个安全的仓库里,防止丢失和损坏。根据《上海市电子病历管理办法》,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有对电子病历创建、编辑、归档等操作的追溯功能,确保电子病历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这意味着每一次对电子病历的操作都有记录,方便查询和监管。 在患者查阅和复制电子病历方面,患者有权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查阅、复制自己的电子病历。医疗机构有义务提供相应的服务。这就保障了患者对自己医疗信息的知情权。依据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关于隐私保护,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如果发生电子病历泄露事件,医疗机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就像我们的个人隐私受到法律保护一样,任何人都不能随意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总之,上海市电子病历管理办法从多个方面对电子病历进行了规范,保障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医疗机构还是患者,都应该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共同维护电子病历管理的良好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