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在上海工作时受了工伤,被鉴定为十级。我不太清楚能拿到多少赔偿,也不知道赔 偿是怎么计算的。想了解一下上海十级工伤赔偿的具体标准,包括有哪些赔偿项目,每项赔偿是如何确定金额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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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十级工伤赔偿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其次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的,分别为3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会由上海市相关部门定期公布。
除了上述主要的赔偿项目外,还可能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医疗费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住院伙食补助费则根据当地标准确定。总之,上海十级工伤赔偿是一个综合的体系,各个项目都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和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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