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是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下面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对于一些特定类型的案件,实行政府指导价,这意味着收费标准是由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律师和律所不能随意定价。根据《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这些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主要包括: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对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不同阶段和类型有所不同。以刑事案件为例,在侦查阶段,每件收费通常在3000 - 15000元;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一般是5000 - 20000元;一审阶段,每件收费大概在6000 - 30000元。如果是单独代理申诉案件,收费标准通常在6000 - 30000元。对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收费标准一般是每件3000 - 12000元。 而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案件,律师服务收费则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在协商收费时,律师事务所会考虑多种因素,如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一般来说,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律师事务所会根据争议标的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收费。例如,争议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可能在8% - 12%;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大概在5% - 7%等。 此外,律师收费还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如果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等,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总之,在了解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时,要明确案件类型属于政府指导价还是市场调节价范围,同时与律师事务所就收费事项进行充分沟通,签订明确的收费合同,以保障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