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在山西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首先是丧葬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里的统筹地区一般指的是山西省当地。比如,上年度山西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丧葬补助金就是5000×6 = 30000元。这部分费用主要用于支付死者的丧葬事宜,像办理葬礼、购买骨灰盒等相关费用。
其次是供养亲属抚恤金。该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例如,职工生前月工资为6000元,其配偶每月可领取的抚恤金就是6000×40% = 2400元;如果有一个其他亲属符合条件,该亲属每月可领取6000×30% = 180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会一直发放,直到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为止。
最后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假设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45000元,那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就是45000×20 = 900000元。这是对死者家属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帮助他们 在失去亲人后能有一定的经济保障。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上述的赔偿费用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总之,山西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家属可以按照相应的规定来申请赔偿。在申请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者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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