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闹翻了怎么解散合同纠纷案件?


当股东之间关系恶化产生矛盾,进而涉及合同纠纷案件,要想解散这类案件,一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解决。 首先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指纠纷各方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最大的优点是程序简单、成本低,并且有利于保持双方的合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在合同纠纷中,双方完全可以基于自愿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比如股东们可以就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等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和解协议,以此来解决纠纷并解散案件。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选择调解。调解是指在有关组织、机关、机构、个人或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调解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调解组织等进行。调解有一定的中立性和专业性,能够比较公正地解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所以,通过调解达成的解决方案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仲裁也是一种常见的解决方式。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根据事先或者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仲裁具有自愿性、专业性、保密性等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如果股东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就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一旦作出,当事人就必须履行。 最后,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纠纷,那么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股东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合同纠纷进行审理和判决。法院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总之,股东闹翻后要解散合同纠纷案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