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交通事故认定有哪些规定?


在沈阳市,交通事故认定有着明确且严谨的规定,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事故责任的准确划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从认定的依据、流程以及特殊情况的处理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交通事故认定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事故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即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例如,如果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在沈阳市,交通事故认定的流程通常如下:首先,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报警。交警部门接到报警后会迅速出警,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勘查内容包括现场的痕迹、车辆的位置、碰撞的情况等,并收集相关证据,如询问当事人、证人,调取监控录像等。之后,交警会根据勘查和收集到的证据,对事故进行分析和判断,确定事故的成因和责任。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沈阳市的交通事故认定也有相应的处理方式。比如,当事故现场存在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已经查证的事实,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载明有关情况,并送达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总之,沈阳市的交通事故认定规定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了认定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当事人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应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了解这些规定也有助于我们在日常出行中更加遵守交通规则,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