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生雨棚坍塌在法律上责任如何认定?


在深圳发生雨棚坍塌这类事件,从法律角度确定责任归属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可能涉及到的责任主体,一般包括雨棚的所有者、管理者和施工方。 对于雨棚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如果雨棚因维护不当、年久失修等原因导致坍塌,他们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也就是说,如果商场作为雨棚的所有者和管理者,没有对雨棚进行定期检查、维护,没有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那么在雨棚坍塌造成他人损害时,商场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商场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的管理和维护义务,不存在过错。 而雨棚的施工方,如果雨棚在建造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比如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施工工艺不符合标准等,导致雨棚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坍塌,施工方也应当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雨棚坍塌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施工方还可能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存在设计方的设计缺陷导致雨棚坍塌,设计方也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实际的责任认定中,通常需要进行专业的鉴定,比如对雨棚的质量、设计方案、维护情况等进行评估,以确定各方的过错程度和责任比例。同时,受害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索赔过程中,受害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医疗费用清单、财产损失证明等,以证明自己的损失和与雨棚坍塌之间的因果关系。





